公司治理

壹. 組織結構

貳. 董事會

冠好董事會由七位具有多元背景,包括不同產業、學術等專業背景之成員組成,我們仰賴董事們的豐富學識、個人洞察力和商業判斷力,七位董事中三位為獨立董事,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職稱 姓名 簡歷
董事長 楊淇筠 冠好科技(股)公司研發課高級研究員
副董事長 許義忠 優麒(股)公司董事長
冠好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冠好科技(股)公司董事
董事 楊文章 加成興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本公司投資之正好國際(股)公司董事長、益時投資公司及其投資泛宇公司及再轉投資昆山冠郝公司、捷宇投資公司、北極星公司、晶采國際貿易(股)公司及冠好越南公司等之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 王志銘 冠好科技(股)公司外貿課副理
獨立董事 吳永富 橋椿金屬(股)公司財務處協理
橋椿金屬(珠海)有限公司/監事
肇慶市寶信金屬實業有限公司/監事
橋智自動化(股)公司/監察人
百和興業(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冠西電子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獨立董事 李素英 茂順密封元件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開曼美食達人(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橋椿金屬(股)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審計委員
獨立董事 周秉儀 聚隆纖維(股)公司董事
評估範圍評估方式評估期間評估內容評估結果
整體董事會董事會內部自評112年01月01號

112年12月31號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良好
個别董事成員董事自評112年01月01號

112年12月31號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良好

參. 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三名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開會一次,負責執行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其主要職權事項如下: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組織成員: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06月28日 至 115年06月27日
職稱 姓名
召集人 吳永富
委員 李素英
委員 周秉儀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開會二次。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係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述職權 時,均依下列原則為之:
  1.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2.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3.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成員: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06月28日 至 115年06月27日
職稱 姓名
召集人 吳永富
委員 李素英
委員 周秉儀